朔政办发〔2018〕7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晋政办发〔2018〕73号)精神,进一步简化企业开办程序,切实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努力打造“六最”营商环境,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目标导向,以企业和社会公众迫切希望解决的开办企业效率低、环节多、时间长等问题为重点,统一工作标准和工作要求,简化流程,强化责任落实,提高服务效能,增加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大幅度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

  (二)工作目标。进一步简化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必须办理的环节,压缩办理时间。2018年底前,申请新开办企业实现市级3个工作日内完成营业执照办理、涉税办理、公章刻制等事项,各县(市、区)5个工作日内完成。

  鼓励各县(市、区)在立足本地实际、确保工作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力度,健全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长效机制和企业开办的制度规范,持续提升我市企业开办便利程度。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实施流程再造,大力推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大力提升“互联网十政务服务”水平,搭建涵盖企业开办各类事项的“一窗式”网上办事服务平台,打通不同层级、不同部门信息系统之间的共享通道,实现工商、公安、税务、人社等部门间企业开办各环节信息实时共享、数据准确传输、协同并行办理,将申请人依次向各部门提交材料的传统办事流程改造为一次提交、同步办理、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的“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流程。积极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互联网+”环境下跨区域跨领域跨行业应用。

  (二)全面梳理精简申请材料,畅通信息共享渠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开办企业所需的申请材料进行再梳理。梳理中严格把握不重复、不遗漏原则,不得随意扩大申请材料的种类、内容和范围,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材料一律取消。升级改造完善服务平台,统一数据标准,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实现工商、公安、税务、人社等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减少企业重复提交材料,实现相同信息“一次采集、分类管理”。

  (三)简化企业登记程序,提升便利化水平。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或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核准的名称外,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全面实施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申请人可在服务平台办理企业登记时,以自主申报的企业名称一并办理。广泛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应用,努力提升无纸化、智能化程度。进一步精简企业登记文书表格材料。将办理企业设立登记的时间压缩至3天以内。

  (四)将公章刻制备案纳入“多证合一”,提高公章制作效率。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取消公章刻制审批,实行公章刻制备案管理,并将其纳入“多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事项目录,由工商部门采集相关信息并推送至服务平台。公安部门应在服务平台和政府大厅公布公章制作单位目录,申请人根据目录自主选择公章制作单位。公章制作单位应在1天以内完成印章刻制,并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备案。严禁指定公章制作单位制作公章,严禁要求企业前往公安机关办理公章刻制备案。

  (五)优化新办企业申领发票程序,压缩申领时间。税务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对已在登记机关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并充分利用服务平台采集的实名认证信息等共享数据,新办企业在开展业务时补录税务登记信息,进一步优化发票申领程序,压缩发票申领时间。将新办企业首次办理申领发票的时间压缩至1天以内。

  (六)完善企业信息补录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强化落实“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效果,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单独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加大信息数据共享和应用机制,做好企业社会保险信息补录和职工参保登记业务的衔接,推动企业职工参保登记业务网上办理,压缩办理时间,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参保登记服务。

  三、组织保障和责任落实 

  (一)强化责任落实,统筹推进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主体责任,立足当地实际,及时制定完善本地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细化任务措施,理顺工作机制,抓好督促落实,确保完成工作目标。各级工商部门作为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的牵头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明确工作分工,加强协同配合。工商部门负责压缩企业登记办理时间,公安部门负责指导、规范压缩公章办理时间,税务部门负责压缩新办企业申领发票时间,人社部门负责完善企业社会保险信息补录业务流程。要依法明确统一的工作要求和规范,指导、推动工作落实。对于企业开办前后需要办理有关行政审批的,各部门要优化流程、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加快解决“准入不准营”的问题。

  (二)加强宣传培训,提升服务水平。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总结经验,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要强化企业开办事项培训,加强窗口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水平。通过提供热线电话咨询和专门窗口咨询等方式统一解答口径、加强辅导及帮办服务,设立自助服务区,提供网上办事设施和现场指导。

  (三)强化信息共享,加强协同配合。要提高“互联网+电子政务”水平,立足当下,着眼未来,整合服务平台资源,运用好部门联动、联合办公等方式,加强沟通,密切合作,加强信息共享互通,健全工作机制,打通政务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扎实推进改革各环节任务的落实。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通报问责机制。要坚持放管结合,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行科学监管、精准监管,更好维护市场秩序,推动法治市场、诚信市场建设。市工商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的指导协调,组织开展督促检查,跟踪工作进展,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对落实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要予以曝光并严肃问责。统计部门要按照国家统一的评价体系依法开展工作作出客观公正评价,及时报告伟德体育:、欧洲杯投注:。欧洲杯投注:办公厅将适时组织开展督促检查。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