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做好日常工作,扎实创优营商环境。优化网上立案,远程视频开庭,多元化解纠纷,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特别是在破产案件办理、执行合同方面不断优化制度规范。 

  配齐配强工作专班。抽调办公室、立案庭、民二庭、民三庭、执行局、研究室的领导、法官及年轻干警,成立“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小组,院领导统筹协调,各部门分工配合。同时指定专人对接配合指标中的相应牵头部门,确保高质量完成2021年营商环境评价工作。 

  加大整改力度。在办理破产方面,制定相关制度规范组织专人先后前往晋城、长治考察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保护中小投资者方面针对性地进行了相关配套法律措施的细化同时加强宣传和普法工作,提升司法便利度。执行合同方面,探索新型送达方式,通过深圳弘长公司合作,开展邮政特快专递一键送达项目制定执行快执合同案件方案,保障解决耗时长问题。